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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招标

    南昌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监控系统扩容招标公告

    2013-04-24 16:58:41

    日    期:2013年4月24日

    招标编号:NS标[2013]002号

    1.招标内容:

    有线电视监控系统扩容

    2、报名条件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且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所提供的监控设备和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广电总局行业标准,具有广电总局的测试报告。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制造商或投标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4)投标人所选择的主要设备的生产厂商,必须具备较强售后服务能力,以保证日后的技术支持;

    (5)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投标时涉及到的各类软件有合法知识产权和提供的主要设备可以获得生产厂商或中国总代理的有效授权。

    (6)投标人应具有2010年以((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为准))来相关系统的业绩,并且必须包括省级或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在40万用户以上级别的地市有线电视监控系统使用案例。

    (7)投标人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

    (8)本项目至多只允许两家同一厂家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且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本项目特殊授权,否则不接受其报名;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

      2013年4月24日至2013年5月3日止,每天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在南昌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4、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证明(如:营业执照、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5)投标人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投标时涉及到的各类软件有合法知识产权和提供的主要设备可以获得生产厂商和中国总代理的有效授权。(原件)

    (6)提供投标监控系统制造厂商的授权函(原件)

    (7)投标人必须提供监控系统国家广电总局入网测试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人必须提供所选货物(或服务)的原厂商或原厂商驻中国办事机构对其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直接保修和服务的承诺,提供保修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9)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招标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投标人应提供2010年以(时间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为准)来相关设备供货业绩,该业绩必须为省级或有线电视用户规模在40万用户以上级别的地市有线电视监控系统使用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1)详细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南昌广电数字网络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绿茵路广电中心大厦16楼

    邮    编:330038

    联 系 人: 晏露露  

    电    话:0791-83988602 13576908036

    传    真:0791-83988611

    电子邮箱:yanlulu1981@163.com